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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法制报讯(窦凯旋)2月25日晚,在邢台太行山高速渡口收费站,驾驶人李某发现高速交警太子井大队民警后,紧急靠边停车并与坐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子换座位。可是他的行为已全被民警看在眼里。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李某达到醉驾标准。随后医院血液检测报告,证实其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09.05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。经查,李某于2022年3月因醉驾被处罚,驾驶证已经被吊销,原本正在取保候审期间,却又因醉驾再次被查。目前,李某因多次醉驾以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等多个法定加重情节,将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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